上级精神

北京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基本标准检查参考手册(2017年4月)

发布日期:2017-09-15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测评要素

主要检查内容

计分参考

得分

1.

党委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

150分

1-1

办学方向

50分

1-1-1[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扎根中国大地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把思想价值引领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和各环节,培养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学校定位准确,办学特色鲜明,事业发展目标明确,符合实际。(20分)

1-1-2[2]坚持学校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10分)

1-1-3[3]着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大学制度,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健全制度体系和制度落实机制。扎实推进依法治校,建立健全工作体系。注重发挥学术组织在学校治理中的作用,坚持学术委员会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发挥作用。(20分)

1.学校发展规划和落实规划的行动计划、措施等文件;发展规划落实情况。

2.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3.学校在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把思想价值引领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和各环节等方面开展调查研究、采取重大措施的有关材料。

4.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运行情况,保障其运行的制度机制建立及执行情况。

5.学校章程和管理制度等材料;学校章程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6.学校依法治校工作体系建设情况及相关材料。

7.学校学术委员会、理事会等组织建设及发挥作用情况。

1.学校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意识不强,措施不力,把思想价值引领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和各环节不到位,扣5-20分;学校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方针、政策方面有失误并被上级或有关部门通报批评,出现1项扣10分;学校定位、发展目标不准确,办学特色不鲜明,扣5-10分;发展规划不完整或落实不到位,扣1-5分;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不全,扣1-5分。此项扣满20分止。

2.学校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制度机制不健全,执行不到位,扣5-10分。

3.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大学制度不力,学校章程修订未履行相应程序、未体现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有关要求或执行不好,扣2-5分;学校管理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好,扣1-5分;学校依法治校工作体系不健全,扣3-5分;学校对教师、学生的处理决定被上级主管部门或法院撤销,出现1例扣5分;学校学术委员会、理事会等组织不健全,组成不合理,职责不明确,发挥作用不充分,扣2-5分。此项扣满20分止。



1.

党委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

150分

1-2

改革和事业发展

80分

1-2-1[4]把握高等教育规律和发展趋势,坚持以改革创新促发展,制定并落实改革方案,不断解决学校发展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学校科学发展,促进和谐校园建设。(10分)

1-2-2[5]重视学科专业建设,学科专业结构合理,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校实际,形成若干特色明显和优势突出的学科、专业。(10分)

1-2-3[6]牢固确立人才培养在学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积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注重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20分)

1-2-4[7]重视科学研究,创新科研体制机制,推进协同创新,促进科研成果转化。积极服务社会,促进文化传承创新,为国家和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20分)

1-2-5[8]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健全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人才发展环境良好,引进、培养、使用、管理、服务工作到位。重视教师队伍建设,措施有力,教师队伍结构合理,学科带头人和教学科研骨干队伍已经形成。(15分)

1-2-6[9]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优化教育信息化基础环境,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层次融合,推进教育管理信息化。(5分)

1.学校综合改革方案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后勤服务改革等文件;改革成效分析材料。解决学校发展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的有关材料;推进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情况。

2.学校学科专业建设规划;近年来学科专业建设的相关材料;体现学科专业建设水平的材料。

3.巩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的有关制度;在师资力量、经费投入、资源配置和工作评价等方面体现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情况。本科专业评估、研究生学位点评估、论文抽检等体现人才培养质量的情况。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采取重大措施及效果;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满意度情况。

4.学校科学研究规划及科研管理制度等材料;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建设,重点实验室建设,科教融合,产学研结合,科研成果获奖及转化等情况。促进文化传承创新,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专业建设,专业化智库建设或文化艺术领域获奖等情况。服务国家和首都经济发展,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建设等重要战略,为首都优化提升城市功能做贡献等情况。

5.学校“党管人才”工作,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建立及执行,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管理、服务等情况。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及制度;教师队伍年度统计资料,人事制度改革,青年教师培训等情况。

6.“三通两平台”工程进展情况。数字校园建设、推进教育管理信息化工作情况。

1.未实行有关方面改革或改革效果不明显,扣1-5分;未推动解决学校发展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或措施不力,扣1-5分。

2.未制定学科专业建设规划,或学科专业结构不合理、缺乏特色、优势不突出,扣1-10分。

3.学校巩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措施不力,在师资力量、经费投入、资源配置和工作评价等方面保障教学不够,扣1-8分;未制定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制度,或执行不到位,扣1-2分;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措施不力,人才培养质量不高,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不强,用人单位满意度不高,扣1-10分。

4.未制定科学研究规划,未制定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科研管理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扣1-5分;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结合不好,产学研效应发挥不明显,科研成果转化不力,扣1-5分;服务社会和文化传承创新工作不力,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建设等重要战略、为国家和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不够,扣1-10分。

5.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不健全,工作不到位,扣1-5分;未制定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或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扣1-3分;青年教师培养不够,扣1-3分;主干学科专业中缺乏学科带头人,扣3-5分。全日制本科高校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比例低于50%,扣2分,每低5%加扣2分。此项扣满15分止。

6.“三通两平台”工程任务完成不好,扣1-2分;对教学、科研、管理信息化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扣1-3分。



1.

党委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

150分

1-3

管党治党

20分

1-3-1[10]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紧密围绕中心工作推进党的建设。健全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切实推动责任落实。加强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积极开展党建研究,加强制度体系建设,提升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10分)

1-3-2[11]合理设置党的工作机构,学校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纪检工作部门、学生工作部门、保卫部等职能部门健全,保证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正常开展。独立设置部门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合署办公部门,各职能部门工作有专人负责。各职能部门职责明确,分工合理,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院(系)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设立办公室,配备相应工作人员。(10分)

1.学校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建立和落实情况。

2.学校党建工作规划、计划、总结等材料;召开党建工作会、推动党建工作的相关材料。

3.学校党建工作制度、文件等材料。

4.学校党建研究工作开展情况,党建研究报告等有关成果。

5.学校党委各职能部门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能、岗位职责及落实情况。

6.院(系)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办公室设立及人员配备情况。

1.学校党建工作责任体系不健全、落实不到位,扣1-3分;未制定党建规划,扣1分;党建工作计划或总结,每缺1年扣1分;党建工作制度不完善,扣1-5分;党建工作与事业发展存在“两张皮”现象,扣1-3分;党建研究工作未开展或效果不好,扣1-2分。此项扣满10分止。

2.学校党委职能部门设置不合理、不健全,扣1-3分;人员过少,影响党的工作开展,扣1-2分;合署办公部门具体工作无专人负责,出现1例扣1分;以“大学”冠名的高校未单设统战部门,人员配备不到位,扣1-2分;职能部门职责不明确、分工不合理,协调配合不好,扣1-2分;院(系)级单位党委(党总支)未设立办公室、无党务工作人员,扣1-3分。此项扣满10分止。



2.

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150分

2-1

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

20分

2-1-1[12]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领导班子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重大问题上头脑清醒、立场坚定、认识统一,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10分)

2-1-2[13]坚持思想教育从严,强化理论武装,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坚持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定期务虚研究制度。学习研究有计划、有记录、有考勤,学习研究效果较好。领导干部认真撰写理论学习体会文章。(10分)

1.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情况。

2.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定期务虚研究的计划和会议记录。

3.领导干部撰写理论学习体会文章的统计资料。

1.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扣1-3分;出现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行为,在重大问题上头脑不够清醒、立场不够坚定、认识不够统一,扣3-7分。此项扣满10分止。

2.没有制定学校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规则或实施细则,扣2分;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无计划或落实不好,扣1-3分;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未完成年度理论学习体会文章,有1名扣1分,扣满5分止。



2-2

领导班子组织建设

30分

2-2-1[1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凡属重大问题,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落实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党委书记必须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责;党政主要领导会前充分沟通。领导班子团结和谐,成员之间分工合理,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严守纪律。(20分)

2-2-2[15]党委重视党政班子换届和调整工作,纳入党委议事日程,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提前向上级提出建议人选。领导班子配备齐全、结构合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做好校级后备干部工作。(10分)

1.领导班子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情况;党委会(常委会)、校长办公会等有关会议制度、议事规则、工作流程;党委会(常委会)、校长办公会等会议纪要和记录;领导班子结构及分工的相关材料。

2.领导班子在重大问题决策前,调查研究、沟通酝酿情况;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事例。

3.党委研究讨论党委换届、班子调整和校级后备干部建设方面的记录;学校领导班子名册。

4.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做好校级后备干部工作的有关材料。

1.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相关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力,扣5-10分;存在“三重一大”问题不上会,在重大问题决策前无调查研究和沟通酝酿,会前党政主要领导沟通不够,决策时不能体现科学、民主、依法,扣2-5分;存在个人独断专行、长期议而不决,严重影响工作的,扣2-5分;领导班子不团结,成员分工不合理,权责不明,配合不好,扣3-5分。此项扣满20分止。

2.党委未及时研究党政班子换届并向上级提出建议,扣3-5分;未按上级要求做好校级后备干部相关工作,扣2-5分。



2.

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150分

2-3

领导班子能力建设

20分

2-3-1[16]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制度健全,措施有力。领导干部按照要求参加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10分)

2-3-2[17]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办学治校能力较强,有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工作业绩比较突出。党委书记、校长发挥作用好。领导班子发挥作用满意度达到80%。(10分)

1.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的制度、措施及成效材料。领导干部参加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统计资料。

2.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结果等相关材料。党委书记、校长发挥作用情况(可举具体事例)。

3.领导班子发挥作用满意度测评结果。

1.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得力,扣1-5分;领导班子成员5年内教育培训达不到550学时,有1名扣1分,扣满5分止。

2.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办学治校能力不强,开拓创新意识不够,党委书记、校长作用发挥不好,扣1-5分。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评价为“一般”的有1次扣1.5分,评价为“较差”的有1次扣2.5分;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评价为“基本合格”的有1名扣1分,评价为“不合格”的有1名扣2分。领导班子发挥作用满意度达不到80%,扣1分,每降低5%加扣1分。此项扣满10分止。



2-4

领导班子和干部作风建设

20分

2-4-1[18]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践行“三严三实”。领导干部作风正派,经常深入基层和群众,注重调查研究,干群关系融洽。(10分)

2-4-2[19]坚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质量较高。班子解决自身问题能力强,党委书记、校长、班子成员定期相互谈心,定期与中层干部谈心。(10分)

1.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和干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情况;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有关制度、调研报告和解决实际问题的有关材料;领导干部到教学一线听课情况。

2.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情况和会议记录等材料;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1.领导班子和干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不健全,作风问题突出,干群关系不融洽,扣1-5分;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联系群众等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力,扣1-3分;领导干部到教学一线听课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力,扣1-2分。此项扣满10分止。

2.不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未能开展积极的、善意的、实事求是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扣5-10分;班子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解决不力,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扣3-5分;党委书记、校长、班子成员未定期相互谈心,未定期同中层干部谈心,扣1-2分。此项扣满10分止。



2.

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150分

2-5

干部队伍建设

60分

2-5-1[20]坚持好干部标准和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核心理念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努力做到选贤任能、用当其时,知人善任、人尽其才。学校党委要在选人用人中起领导和把关作用,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坚持“一报告两评议”制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建立容错纠错机制。重视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措施有力。建立专职党务干部职务职级“双线”晋升办法和保障激励机制,实行职务(职称)评审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30分)

2-5-2[21]重视中层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能力建设,积极为干部锻炼成长搭建平台。干部教育培训有制度、有计划,培训经费有保障。中层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有规划、有措施,队伍结构合理。中层干部发挥作用满意度达到80%。(20分)

2-5-3[22]坚持从严管理干部,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经济责任审计、问责和任职回避等制度落实到位。实行定期考核,考核制度科学完善,重视考核结果的运用。(10分)

1.学校贯彻落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高等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等文件的情况;按规定程序选拔干部情况;学校进行“一报告两评议”的测评材料。

2.学校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情况;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情况。

3.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有关措施;党务干部队伍状况的统计材料;党务干部校内政策待遇的具体规定、执行情况及工作效果。

4.落实专职党务干部职务职级“双线”晋升办法和保障激励机制的情况。

5.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计划)及执行情况等材料。

6.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情况;中层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7.中层干部发挥作用满意度测评结果。

8.学校从严管理干部情况;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经济责任审计、问责和任职回避、干部考核等制度落实情况;考核结果运用情况。

1.选人用人导向不好,干部、党员和教职工意见较大,扣2-10分;无《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高等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等相关制度,无容错纠错机制,或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力,党委领导和把关作用发挥不好,扣1-7分;无干部队伍建设规划,或落实不到位,扣1-5分;选拔任用干部违反程序和纪律,出现1例扣2分,扣满10分止;特殊岗位轮岗交流制度不健全或落实不到位,扣1-3分;学校专职党务干部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低于全校师生人数的1%,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措施不力,影响工作,扣1-5分。无专职党务干部职务职级“双线”晋升办法和保障激励机制或执行不到位,扣1-5分。此项扣满30分止。

2.未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计划),扣2分;干部岗前培训落实不到位,扣1-5分;处级干部每年参加培训时间达不到110学时,5年累计参加培训时间达不到550学时,扣3-7分;未制定中层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规划,措施落实不到位,或后备干部人数不足,扣1-6分。中层干部发挥作用满意度达不到80%,扣1分,每降低5%加扣1分。此项扣满20分止。

3.干部管理不严,存在漏洞,扣1-5分;未对干部进行年度考核或定期考核,出现1次扣2分,扣满5分止;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经济责任审计、问责和任职回避等制度落实不到位,扣1-5分;未定期进行考核,或考核制度不完善,或考核结果运用不好,扣1-5分。此项扣满10分止。



3.

基层党组织建设和作用发挥

150分

3-1

学校党委领导和指导

30分

3-1-1[23]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健全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学校党委至少每半年听取1次基层党建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问题;每年对基层党建工作进行部署、对党支部开展学习做出安排。学校党委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学生党建工作,院(系)党组织每学期至少研究1次学生党建工作。建立学校党委常委(委员)基层党建联系点制度,常委(委员)每年定点联系1-2个基层党组织。建立校、院(系)两级领导班子成员、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联系指导学生党支部工作制度。(10分)

3-1-2[24]定期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督促检查,每年开展基层党组织考核测评,定期对基层党组织进行表彰。落实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及时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每年进行摸底排查,限期整顿转化。(10分)

3-1-3[25]强化基层条件保障。及时配齐党组织班子,加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队伍建设,80%以上教师党支部书记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双肩挑”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计入工作量,在晋升职级时可适当给予政策倾斜。落实教师党支部书记待遇。选拔优秀教职工党员或高年级学生党员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每年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副书记至少组织1次集中培训,新任党组织书记一年内要经过任职培训。落实党建工作经费。积极建立院(系)“党员之家”。(10分)

1.学校党委听取基层党组织工作汇报、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的会议记录或纪要;开展基层党建工作调研情况;解决基层党建工作实际问题的案例;对基层党建工作进行部署情况;对党支部开展学习做出安排情况;召开基层党建工作专题会议情况。学校党委和院(系)党组织研究学生党建工作的会议记录或纪要。

2.学校党委常委(委员)联系基层党组织的情况;校、院(系)两级领导班子成员、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联系指导学生党支部工作情况(列表,注明联系方式及主要工作)。

3.学校党委对基层党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有关材料;开展考核测评和党内表彰情况;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情况及测评结果。

4.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情况。

5.基层党组织班子配备情况;教师和学生党支部书记队伍结构方面有关材料;基层党组织书记待遇保障情况;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进行培训的材料。

6.党建工作经费预算及使用情况;党支部工作和活动经费的拨付、管理、使用情况。

7.院(系)“党员之家”建设和发挥作用情况。

1.学校党委对基层党建工作领导、指导不力,研究解决问题不及时,扣1-5分;每半年未听取汇报、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出现1次扣1分;未进行基层党建工作部署,未对党支部开展学习做出安排,缺1年扣1分;学校党委和院(系)党组织未按要求研究学生党建工作,出现1次扣1分。学校党委常委(委员)未定点联系基层党组织或执行不好,有1人扣1分。校、院(系)两级领导班子成员、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未定点联系学生党支部或执行不好,扣1-3分。此项扣满10分止。

2.近五年从未对基层党组织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扣3分,考核次数未达到每年1次,扣1-2分;近五年从未开展党内表彰,扣3分,表彰次数未达到每两年1次,扣1-2分。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扣1-5分。对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未做到每年摸底排查和限期整顿转化,出现1例扣1分。此项扣满10分止。

3.未按规定落实基层条件保障,影响工作开展,扣1-5分;基层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长期空缺,出现1例扣1分;教师和学生党支部书记队伍结构不合理、素质不高、能力不强,扣1-3分;基层党组织书记待遇不落实,扣1-3分;基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每年不能集中进行培训或培训时间少于56学时,新任党组织书记一年内未经过任职培训,扣1-3分;教师党支部书记的待遇不落实,扣1-3分;党建工作经费保障不力,未按照党员年人均不低于300元的标准落实党支部工作和活动经费,扣1-3分。“党员之家”建设不力,使用不充分,扣1-2分。此项扣满10分止。



3.

基层党组织建设和作用发挥

150分

3-2

党内民主建设

15分

3-2-1[26]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完善基层党内民主决策机制,健全党内重大决策论证评估和征求意见制度,畅通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拓宽党员表达意见渠道。加强党内监督,推进党务公开,健全常委会向全委会、全委会向全体党员或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定期报告工作制度。(7分)

3-2-2[27]完善党内选举制度,重视党组织换届工作。能够按期进行换届,换届工作规范有序,达到党组织领导班子平稳过渡、明确发展目标、凝心聚力的效果。认真落实党员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和提案制,保证代表充分行使权力。(8分)

1.基层党内民主决策的制度及执行情况;党员民主权利保障情况、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情况。

2.党务公开的制度及落实情况;常委会向全委会、全委会向全体党员或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定期报告工作的制度及落实情况(包括会议报告、书面报告等多种形式)。

3.党组织换届的相关材料;党员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和提案制落实情况;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工作经费落实情况和代表培训情况。

1.不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党员民主权利保障不到位,扣1-5分;基层党内民主决策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扣1分;重大决策没有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建议,扣1分;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渠道不畅通,扣1分;党务公开的制度不健全或公开的内容不全面、不及时,扣1-2分;常委会、全委会未定期报告工作,扣1-2分。此项扣满7分止。

2.学校党委无正当理由超过任期1年以上未换届,扣2分;基层党组织无正当理由超过任期1年以上未换届,出现1例扣1分;选举中出现违反选举制度要求的,出现1例扣2分;党员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提案制落实不到位,扣1-3分;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工作经费不落实,培训时间不够,扣1分。此项扣满8分止。



3.

基层党组织建设和作用发挥

150分

3-3

基层党组织建设与作用发挥

35分

3-3-1[28]按照有利于开展党的工作、有利于发挥党组织作用的原则,适应新形势新变化,优化党组织设置,探索在学生公寓、学生社团设立功能型党组织,抓好高校下辖或主管的社会组织、非公有制企业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5分)

3-3-2[29]完善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党政职责明确,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健全,执行较好。建立系(教研室)系(室)务会制度,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和党支部书记集体讨论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院(系)党组织在本单位干部和教师队伍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院(系)党组织和基层党支部在把好教职工政治关、师德关中发挥作用的机制健全。在人员聘用、晋职晋级、评奖评优时征求教职工所在单位党支部意见的机制健全。学生党支部、团支部、班委会协同工作机制健全。(10分)

3-3-3[30]统筹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党支部集体学习制度健全、落实到位。强化基层党组织服务功能,创新服务载体,健全服务机制,成效明显。积极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基层党组织有活力。(10分)

3-3-4[31]基层党组织围绕中心发挥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积极推动本单位事业发展,加强政治引领,把握好教学、科研、管理等重大事项中的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扎实细致地做好师生的宣传、动员、组织等思想政治工作,维护本单位和谐稳定。基层党组织发挥作用满意度达到80%。(10分)

1.院(系)级单位党组织和基层党支部设置情况;党组织创新设置情况;临时党组织和功能型党组织设置情况。

2.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及执行情况;系(教研室)系(室)务会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3.院(系)党组织在本单位干部和教师队伍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情况;院(系)党组织和基层党支部在把好政治关、师德关中发挥作用的机制建立及执行情况;在人员聘用、晋职晋级、评奖评优时征求教职工所在单位党支部意见的机制建立及执行情况;学生党支部、团支部、班委会协同工作机制建立及执行情况。

4.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的相关制度、措施、效果等材料。

5.院(系)级单位党组织、基层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党支部工作手册等材料。

6.院(系)级单位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师和学生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加强政治引领、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服务本单位事业发展和学生成长成才等方面的情况。

7.基层党组织发挥作用满意度测评结果。

1.院(系)级单位党组织和基层党支部设置不合理、覆盖面不全、规模过大,影响党组织开展活动,或未能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及时调整党组织设置,扣1-5分。下辖或主管的社会组织、非公有制企业中党的组织或党的工作未覆盖,扣2-5分。此项扣满5分止。

2.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好,扣1-5分;系(教研室)系(室)务会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好,扣1-5分;院(系)党组织在本单位干部和教师队伍建设中未能发挥主导作用,出现1例扣1分;基层党组织在把好政治关、师德关中发挥作用的机制不健全或执行不好,扣1-3分;在人员聘用、晋职晋级、评奖评优时征求教职工所在单位党支部意见的机制不健全或执行不好,扣1-3分;学生党支部、团支部、班委会协同工作机制不健全或执行不好,扣1-3分。此项扣满10分止。

3.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思路不清、措施不力、效果不好,扣1-5分;党支部集体学习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好,扣1-3分;院(系)级单位党组织和基层党支部无年度计划或总结,出现1例扣1分;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不规范,出现1例扣1分。此项扣满10分止。

4.基层党组织发挥作用不好,院(系)级单位党组织出现1例扣3分,党支部出现1例扣1分;基层党组织党的工作没有紧密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出现1例扣1分;基层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开展师生思想政治工作不力,出现1例扣1分;基层党组织发挥作用满意度达不到80%,扣1分,每降低5%加扣1分。此项扣满10分止。



3.

基层党组织建设和作用发挥

150分

3-4

发展党员工作

25分

3-4-1[32]认真落实发展党员工作“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规章制度健全,程序规范;注重将培养教育贯穿始终,强化思想入党,严格标准,新党员质量有保证。各级党组织每年制定发展计划。院(系)党组织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作1次培养状况分析。学校党委每半年检查1次发展计划落实和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情况。(10分)

3-4-2[33]重视组织员队伍建设,工作制度健全。学校党委组织部配备1至2名处级专职组织员,每个院(系)至少配备1至2名专职组织员。定期开展组织员工作培训。院(系)专职组织员列席学生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党员发展会。(5分)

3-4-3[34]重视在高端人才、优秀青年教师、教学科研骨干、海外留学归国教师和少数民族学生中发展党员,措施有效。学校35岁以下青年教师中党员比例不低于35%。(5分)

3-4-4[35]做好在优秀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发展少数民族学生入党。年底专科学生中党员比例达到1%以上,本科学生中党员比例达到5%以上,研究生中党员比例达到25%以上。发展党员工作满意度达到80%。(5分)

1.发展党员规章制度及工作规范建立及执行情况。

2.各级党组织为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召开工作会议等工作材料。

3.各级党组织发展党员年度计划及落实情况;学校党委开展发展党员工作检查情况;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的措施及体现发展党员质量的材料。

4.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工作情况;院(系)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进行培养状况分析的情况;强化思想入党的措施及效果。

5.党员发展材料,包括入党志愿书、思想汇报、推优推荐材料、参加集中培训情况、谈话记录、征求群众意见、党委会审批预备党员会议记录等。

6.组织员工作制度及执行情况;组织员配备情况;开展组织员工作培训情况。

7.在教师(高端人才、优秀青年教师、教学科研骨干、海外留学归国教师)、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等中发展党员工作的统计、总结等材料。

8.发展党员工作满意度测评结果。

1.发展党员规章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好,扣1-3分;党组织无年度发展计划或无故未完成计划,出现1例扣1分;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工作不规范、效果不好,扣1-3分;院(系)党组织未能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进行1次培养状况分析,出现1例扣1分;未坚持党员标准或未按规定程序发展党员,出现1例扣2分;发展党员材料不齐全、填写不规范,出现1例扣1分;未定期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检查,扣1-3分;发展党员质量不高,扣1-3分。此项扣满10分止。

2.未按要求配备组织员,扣1-3分;组织员开展工作、履行职责不到位,扣1-2分;组织员培训不到位,扣1分。此项扣满5分止。

3.在高端人才、优秀青年教师、教学科研骨干、海外留学归国教师和少数民族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不到位,措施不明确,扣1-2分;青年教师党员比例未达到35%,扣1分,每低5%加扣1分。此项扣满5分止。

4.专科学生中党员比例未达到1%,扣1分;本科学生中党员比例未达到5%(艺术院校低于3%),扣1分,每降低1%(艺术院校每降低0.5%)加扣1分;研究生中党员比例未达到25%(艺术院校低于15%),扣1分,每降低5%(艺术院校每降低3%)加扣1分。发展党员工作满意度达不到80%,扣1分,每降低5%加扣1分。此项扣满5分止。



3.

基层党组织建设和作用发挥

150分

3-5

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及作用发挥

35分

3-5-1[36]以坚定理想信念为重点,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党章党规党纪、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等。定期调研分析党员思想状况,丰富党员教育培训内容,创新方式方法,坚持分类施教,教育培训针对性实效性强,党员参加培训时间达到规定学时。落实党员教育培训经费。为每个学生党支部配备理论学习导师,实施学生党员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纪实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每年参加基层联系单位党组织集体学习不少于1次并点评;党组织书记带头讲党课,每年不少于1次;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和院(系)党组织书记、院长(系主任)每学期至少给学生党员讲1次思想政治理论课。(8分)

3-5-2[37]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至少每月1次组织生活、每年1次组织生活会。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生活规范、质量高。党员领导干部按规定参加双重组织生活。 (9分)

3-5-3[38]严格党员日常管理监督,做好组织关系管理,做好流动党员和组织关系暂留高校毕业生党员管理工作,及时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健全。关心党员成长成才,为党员解决实际困难。加强信息化建设,应用好北京市党内信息管理系统,做好党内统计工作。按照规定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10分)

3-5-4[39]引导党员围绕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重要任务中对党员提出具体要求。广大党员积极践行党的宗旨、做好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努力帮助师生解决实际问题。群众对党员发挥作用的满意度达到80%。(8分)

1.学校组织党员学习情况;开展党员思想状况调查情况;开展党员教育培训的计划安排、总结等材料;开展专题党员教育活动情况;党员教育培训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利用新媒体开展党员教育培训情况;使用北京高校党员在线网站等情况;落实党员教育培训经费情况。配备理论学习导师和导师开展工作情况;学生党员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纪实制度落实情况。

2.党员领导干部每年参加基层联系单位党组织集体学习情况;党组织书记带头讲党课情况;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和院(系)党组织书记、院长(系主任)给学生党员讲思想政治理论课情况。

3.学校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情况;党支部活动的计划、记录、总结等材料;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相关材料;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

4.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情况,失联党员排查和处置情况,流动党员和组织关系暂留高校毕业生党员管理情况;处置不合格党员情况;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建立及运行情况;为党员解决实际困难情况;北京市党内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情况、党内统计报表及分析报告;党费收缴管理使用的制度规定及执行情况。

5.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参与志愿服务情况;党员发挥作用满意度测评结果。

1.学校党委无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安排,每缺1年扣1分,扣满3分止;党员教育培训联席会议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好,扣1-2分;组织党员学习培训不到位,对党员的思想状况不掌握,教育培训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党员教育培训时间不能保证,扣2-5分;为每个学生党支部配备理论学习导师工作不到位,学生党支部理论学习导师发挥作用不到位,扣1-2分;学生党员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纪实制度落实不到位,扣1-3分;未能按照党员年人均不低于100元的标准将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学校经费预算,扣1-2分;党员使用北京高校党员在线比例低于80%,扣1-2分;党员领导干部未参加联系单位党组织集体学习,未能做到带头讲党课,扣1-3分;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和院(系)党组织书记、院长(系主任)未做到每学期至少给学生党员讲1次思想政治理论课,出现1例扣1分。此项扣满8分止。

2.“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不扎实,常态化制度化推进力度不够,扣1-3分;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组织生活、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未按要求进行,党员领导干部未按规定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扣1-5分;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不高,扣1-3分。此项扣满9分止。

3.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不到位,流动党员和组织关系暂留高校毕业生党员管理不到位,扣1-5分;未能妥善处置失联党员、不合格党员,扣1-3分;北京市党内信息管理系统使用状况不好,党内统计不及时、不准确,党内统计分析报告未写或质量差,扣1-3分;违反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扣1-3分;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不健全、落实不好,扣1-3分。此项扣满10分止。

4.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机制不健全,扣1-3分;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制度不健全,工作组织不力、措施不落实,扣1-3分;群众对党员发挥作用满意度达不到80%,扣1分,每降低5%加扣1分。此项扣满8分止。



3.

基层党组织建设和作用发挥

150分

3-6

党校建设

10分

3-6-1[40]党委定期研究党校工作,保障工作条件和经费。党校组织机构健全,制度完备,管理队伍稳定。党校校长由同级党组织书记兼任,主持党校日常工作的负责人按学校中层正职干部选配,学校党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注重加强院(系)级单位党校建设。(5分)

3-6-2[41]党校教育培训工作规范,突出主业主课,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在党校教学安排中不低于总课时的70%;干部、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高层次人才等各类班次和培训体系健全,注重加强课程体系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培训效果好、质量高。(5分)

1.学校党委会(常委会)听取和研究党校建设、培训工作的记录或纪要;党校经费列入预算情况;党校人员配备情况。

2.院(系)级单位党校建设情况。

3.党校规章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党校课程体系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情况。

4.党校各类培训开展情况(办班及培训效果),培训计划及总结等。

1.党委没有定期研究党校建设、培训工作,党校工作无专人分管,扣1-2分;党校工作条件、经费保障不到位,无专职工作人员,影响正常工作,扣1-3分;党校规章制度不健全,扣1-2分;规模较大的学校未建立院(系)级单位党校,影响工作的,扣1-2分。此项扣满5分止。

2.主业主课不突出,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在党校教学安排中低于总课时的70%,扣1-5分;干部、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高层次人才等教育培训班次不全,缺1类扣1分;党校师资队伍不稳定,课程质量不高,教育培训效果不好,扣1-3分。此项扣满5分止。



4.

党风廉政建设

100分

4-1

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

40分

4-1-1[42]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加强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任务和工作机制。(10分)

4-1-2[43]党委定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学校总体规划,与事业发展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检查、同步考核。党委书记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落实“四个亲自”。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上级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和巡视后的整改工作。(10分)

4-1-3[44]党委层层压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开展对院(系)级单位检查考核工作,以严肃问责推动责任落实。(5分)

4-1-4[45]纪委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传达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精神,协助党委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定期向党委报告重要问题及情况,督促党委完善有关制度。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10分)

4-1-5[46]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重视纪检监察干部培养和使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理论研究,强化纪委监督制约,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健全纪检监察组织,人员配备到位。(5分)

1.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细则制定和落实情况。

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建立及运行情况的文件材料。

3.党委每年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任务分解的材料,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和工作的情况。

4.党风廉政建设与教育事业发展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检查、同步考核的情况。

5.党委书记落实“四个亲自”、校长重视廉政建设、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的情况。

6.学校被上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和被巡视的结果、整改的情况。

7.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文本,定期检查院(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院(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

8.纪委传达上级精神、定期向党委报告重要问题的情况。

9.纪委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情况,传达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精神情况,协助党委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情况,定期向党委报告重要问题及情况、督促党委完善有关制度情况;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情况。

10.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情况;教育培训情况;理论研究成果情况。

11.纪委书记分管工作情况;纪检监察部门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

12.建立纪检部门内部监督制约制度情况。

1.未制定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实施细则,扣2分;工作机制不健全,或落实不好,扣1-5分;未及时调整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未明确职责任务或无工作记录,扣1-3分。

2.党委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每年少于2次,扣1分;院(系)党委(总支)未制定工作要点或无任务分解,无定期研究、分析、部署工作的相关材料,扣1-3分;计划、总结和报告中牵头单位责任不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措施不具体,与协办单位协调不好,未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扣1-2分;协办单位责任主体不到位或任务未完成,出现1例扣1分;党委主要负责人落实“四个亲自”、校长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力,扣1-3分;党委书记、校长教育管理监督党员领导干部相关材料、履行廉政责任材料、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及党员廉洁自律相关材料不全,班子成员落实分管领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无全程记实制度或记录不全,扣1-5分;学校被上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和巡视后整改不到位,扣2-5分。此项扣满10分止。

3.未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扣1-2分;未能定期检查院(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出现“该问责的不问责”情况,扣1-5分。此项扣满5分止。

4.纪委向党委报告、传达上级纪委精神不及时不到位,协助党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力,未及时向党委反映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及已发生的重要违纪问题,扣1-5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制度相关材料不全,或制度执行不到位,扣1-5分。

5.纪委书记分管与纪检监察职能相冲突的业务,扣1分;未制定纪检监察队伍培养、激励、选拔、使用、交流等相关政策文件,或执行不好,扣1-2分;纪检干部未参加培训或未开展调查研究,扣1分;开展专项监察中发现问题未出具监察报告或监察建议书,出现1例扣1分;纪委未制定内部制约和监督制度,纪检监察干部发生违纪事件,扣1-2分;纪检监察部门机构设置不合理,人员配备不到位,扣1分。此项扣满5分止。



4.

党风廉政建设

100分

4-2

惩防体系建设和权力运行监督

20分

4-2-1[47]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健全权力制约监督机制,完善廉政风险防控、防止利益冲突等制度。制定学校校务公开事项清单,落实校、院(系)务公开工作。学校改革举措体现惩治和预防腐败要求。(10分)

4-2-2[48]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师生员工培训内容。加强校园廉政文化建设。(5分)

4-2-3[49]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基建、采购、招生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治理存在的问题。建立干部党风廉政监督管理考核制度,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加强干部审计。(5分)

1.制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细则情况。

2.校、院(系)务公开的领导体制、机制、制度建设情况;开展校、院(系)务公开工作的情况;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材料。

3.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开展廉政教育培训的情况;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的情况。

4.学校在干部选拔任用、基建、采购、招生、财务、科研、校企、学术等领域及二级单位廉政风险防控情况;监督检查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情况。

5.建立干部党风廉政监督管理考核制度情况;干部选拔任用实行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的情况;干部专项审计和任期审计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1.未制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细则,改革发展举措未体现惩治和预防腐败要求,扣1-4分;未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或制度有漏洞,未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扣1-3分;未制定校务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该公开的未公开,或公开不到位,扣1-3分。

2.无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相关材料,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无方案、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党风廉政教育内容未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廉政文化建设工作不到位,扣1-5分。

3.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不到位,未及时治理存在的问题,扣1-3分;未建立干部党风廉政监督管理考核制度或执行不好,未建立干部审计相关制度或执行不好,出现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行为,扣1-3分;发现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有重要情况未及时报告,未实行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扣1-4分。此项扣满5分止。



4.

党风廉政建设

100分

4-3

严肃党纪党规

20分

4-3-1[50]认真执行党章党纪党规,增强党章党纪党规意识,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领导干部函询、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制度,抓早抓小,防微杜渐。(10分)

4-3-2[51]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党内监督,健全查纠不正之风长效机制,坚决纠正“四风”,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10分)

1.监督检查党组织和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上与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一致,执行党的决议,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维护中央权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建立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运用“四种形态”情况。

2.监督检查民主集中制、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干部选拔任用等有关制度以及因私出国(境)证件有关规定落实的情况。

3.监督检查以权谋私,违规接受礼品礼金和服务,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为他人谋求特殊待遇,违规占有、使用公款公物,公款旅游,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冒领补助金以及其他违反管理规定等情况。

4.监督检查漠视和侵害师生员工利益,以及侵害师生员工知情权等违反群众纪律情况。

5.监督检查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及管理职责、干部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落实保密制度规定、执行外事工作纪律等情况。

6.监督检查生活奢靡,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情况。

7.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及落实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的情况;查找产生不正之风原因以及整改情况。

1.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参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的第45条到第62条)未按规定查处,出现1例扣2分;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参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的第63条到第79条)未按规定查处,出现1例扣2分;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参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的第80条到第104条)未按规定查处,出现1例扣2分;违反群众纪律的行为(参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的第105条到第112条)未按规定查处,出现1例扣2分;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参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的第113条到第125条)未按规定查处,出现1例扣2分;违反生活纪律的行为(参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的第126条到第129条)未按规定查处,出现1例扣2分。此项扣满10分止。

2.作风建设相关制度及纠正不正之风工作长效机制不健全,落实不到位,扣1-3分;未开展自查自纠,或纠正“四风”工作力度不够,发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打折扣,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形,扣1-5分;查找产生不正之风原因和整改落实工作不到位,扣1-2分。

3.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不力,党内监督弱化、不敢批评、不善于自我批评,扣1-2分。未制定和落实函询、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制度,扣1-2分。此项扣满10分止。



4.

党风廉政建设

100分

4-4

信访处理和纪律审查

20分

4-4-1[52]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重视来信来访,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处理信访举报,健全线索主动发现和及时排查机制、问题线索分**制度,建立问题线索处置集体研究和决策机制。(8分)

4-4-2[53]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做好案件线索管理、初核、立案、查处等工作,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贯彻落实“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建立会商制度,完善纪律审查工作报告机制。健全纪检监察部门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合作机制。坚持“一案双查”,重大腐败案件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党委和纪委)和当事人责任。(12分)

1.建立并完善主动发现问题线索的制度机制情况,建立并落实问题线索分**、线索处置集体研究和决策的制度情况。

2.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完善信访举报受理及来信处理制度、信访归档资料情况。

3.党委保证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支持纪委依纪依法惩治腐败的情况。

4.落实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就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会商的制度情况;听取协调办案及纪委信访案件工作汇报的情况;纪检部门与其他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合作制度和重大事项联席会议制度落实情况。

5.规范查办案件程序,落实案件工作报告制度及执行情况;坚持有案必查、依纪依规办案,确保办案质量,重视提级办案、联合办案、交叉办案、案件协审的情况。

6.涉及犯罪的案件移交司法或检察机关情况。

1.无信访举报受理制度或流程,办理不规范,线索来源多样化(信访举报、日常检查、民主评议、内部审计等)程度不高,信访举报渠道不畅通,投诉不办理,扣1-4分;未对问题线索分**,未严格落实问题线索处置集体研究和决策制度,未按要求向上级纪委报送线索,扣1-3分;信访处理过程不规范及手续资料不全,扣1分。

2.存在不支持纪委开展纪律审查、严惩腐败或阻止纪委将腐败案件向上级纪委汇报的情况,定期会商制度和材料不全,无听取协调办案以及纪委信访和案件工作汇报的记录,纪检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的沟通合作制度及重大事项联席会议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好,扣1-3分;对立案调查的案件未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扣1-3分;无剖析报告,对初核或立案中发现的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无纪检监察建议,重要案件未通报,扣1-3分;在查处中未执行“一案双查”,该追究未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和当事人责任,应当报告未同时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扣1-3分;有案不查、瞒案不报,处理时间超过规定时限,扣1-3分;不重视联合办案、交叉办案、案件协审,影响案件质量的,扣1分;涉及犯罪的案件未移交移送的,扣1分。此项扣满12分止。



5.

宣传思想工作

150分

5-1

意识形态工作

30分

5-1-1[54]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坚持马克思主义在学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完善,机制健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学校党委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开展督导检查。(10分)

5-1-2[55]以学习研究宣传马克思主义为重大任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师生头脑。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有规划、有部署,任务落到实处,工作效果好。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建设,发挥学科与专家优势,围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理论研究,发挥哲学社会科学育人功能,增强主流意识形态的话语权和影响力。(10分)

5-1-3[56]严格课堂、论坛、讲座、报刊、橱窗、广播、电视、网络等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健全,措施有力;落实“一会一报”“一事一报”制度。加强意识形态舆情监测,及时稳妥处置突发事件;有针对性地做好深层次思想理论问题辨析引导,旗帜鲜明地批判错误观点和思潮。(10分)

1.学校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文件及执行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情况;学校党委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记录;学校党委开展督导检查的情况。

2.学校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4〕59号)和《关于全面加强北京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研究宣传的实施意见》(京办发〔2015〕9号)情况。学校推进马克思主义学习研究宣传的实施方案及落实情况。

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落细落小落实的具体措施。

4.学校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建设,发挥哲学社会科学育人功能相关措施及工作情况。

5.学校围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理论研究情况。

6.学校课堂、论坛、讲座、报刊、橱窗、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阵地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7.意识形态舆情监测、研判情况;意识形态突发事件的处置情况。

1.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机制不健全、“四个纳入”落实不到位,扣1-3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扣1-3分;学校党委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未达到每年2次,扣2分;学校党委未开展督导检查,扣2分。

2.学习研究宣传马克思主义无整体规划或具体举措,扣1-3分;日常理论学习活动覆盖面差,效果不好,扣1-2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贯穿结合融入不够,无落细落小落实的具体举措,扣1-3分;不重视哲学社会科学建设,围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组织研究攻关不够,哲学社会科学育人功能发挥不好,扣1-2分。

3.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扣1-5分;舆情监测、研判不及时、不到位,扣1-2分;突发事件应对不力,没有旗帜鲜明地批判错误观点和思潮,造成一定影响,扣1-3分。



5.

宣传思想工作

150分

5-2

宣传文化工作

10分

5-2-1[57]认真落实中央和北京市精神文明建设要求,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高师生文明素质。制定实施学校文化建设规划,凝练培育学校精神,校风教风学风良好,引导学生勤学、修德、明辨、笃实。(5分)

5-2-2[58]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新闻宣传,加强舆论引导,为学校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氛围。积极推进网络宣传教育工作,有队伍、有平台,网络舆情引导得力。(5分)

1.学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情况;法治教育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

2.学校文化建设规划及执行情况,校训校歌校徽等学校标识情况。

3.学校重点工作、师生典型等新闻宣传情况;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危机应对制度落实情况;新闻网站及以“两微一端”为代表的新媒体建设情况。

4.网络宣传教育平台和队伍建设情况;网络舆情监测及引导工作情况。

1.学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不力,未制定学校文化建设规划、法治教育工作计划或实施不力,扣1-2分;学校校风教风学风、校园环境与秩序、师生精神面貌较差,扣1-3分。

2.新闻宣传工作水平不高,未设立新闻发言人,未制定新闻危机应对预案,未建立新闻网站或官方新媒体平台等,扣1-3分;网络舆情引导和处置不力,出现网络群体事件,造成一定影响,扣1-2分。



5-3

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30分

5-3-1[59]健全党政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基层院(系)协同配合的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体系。重视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措施有力,保障到位。(10分)

5-3-2[60]准确把握教师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引导工作,教师对学校改革发展共识度高。拓展创新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途径与方式,健全青年教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培训体系,组织教师开展社会实践调研和挂职锻炼。为教师办实事,妥善处理涉及教师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10分)

5-3-3[61]全面加强师德建设,制定教师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规范,健全长效机制。把思想政治表现和课堂教学质量作为首要标准,在教师考核评聘晋升中落实师德一票否决制,严肃处理涉及师德相关事件。积极推进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10分)

1.学校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师德建设的相关制度文件,工作机制和落实情况;学校贯彻落实中央和北京市加强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精神的文件。

2.教师思想政治状况的调研制度及落实情况。

3.学校构建校、院(系)两级青年教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培训体系及工作开展情况。

4.校、院(系)两级推进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情况;组织教师开展社会实践、调研、挂职等情况。

5.学校为教师办实事的情况。

6.学校师德建设、师德规范等制度及执行情况;一票否决制落实情况;学校对涉及师德的重大事件处理情况;学校“三育人”制度及执行情况。

1.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机制不健全,相关文件、制度不完善,扣2-5分;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无有效抓手,经费保障不到位,扣2-5分。

2.教师思想动态调研、反馈、引导不及时,教师对学校改革发展共识度低,扣1-2分;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手段单一、方法陈旧、覆盖面小,扣2-3分;二级院(系)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开展不好,扣1-2分;针对教职工的矛盾和问题工作不力,造成一定社会影响,扣2-3分。

3.学校师德建设相关制度不健全,扣1-2分;教学、管理、服务育人工作落实不到位,师生对师德评价较低,扣1-2分;发生违反师德建设有关规定、造成负面影响的事例,出现1例扣2分,学校处置工作不力,加扣1分。此项扣满10分止。



5.

宣传思想工作150分

5-4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50分

5-4-1[62]认真落实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各项任务,制度完善,组织有力,保障到位。(10分)

5-4-2[63]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健全,理想信念教育、新生教育、学业辅导、社会实践、创新教育、就业引导、创业教育和指导、心理健康教育、学生基层组织建设、经济资助和日常管理等各项工作深入开展,效果良好。(20分)

5-4-3[64]落实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各项政策,提高辅导员工作的吸引力,建设一支数量足、结构优、素质高、适应学校工作要求的辅导员队伍。拓展工作覆盖面,深入推进学生深度辅导工作,确保每名学生每年至少得到1次有针对性的深度辅导。(15分)

5-4-4[65]高度重视国防教育,军训工作规范开展,效果好;重视征兵工作,机制健全,程序规范。征兵宣传形式多样,措施有效。严格落实优待政策,保障大学生士兵权益。(5分)

1.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关文件、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材料、经费投入情况、基本设施和工作条件等。

2.理想信念教育、新生教育、学业辅导、社会实践、创新教育、就业引导、创业教育和指导、心理健康教育、禁毒防艾教育、学生基层组织建设、经济资助和日常管理工作等开展情况(突出各项工作的成效与亮点)。

3.辅导员队伍建设政策及落实情况;辅导员工作开展情况;辅导员开展深度辅导工作情况和学生反馈情况。

4.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开展情况;征兵工作组织实施与任务完成情况;优待政策落实情况。

1.贯彻中央和北京市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不到位,扣2-5分;工作经费不能满足需要,扣1-3分;基本设施和条件不能满足需要,扣1-2分。

2.理想信念教育、新生教育、学业辅导、社会实践、创新教育、就业引导、创业教育和指导、心理健康教育、禁毒防艾教育、学生基层组织建设、经济资助和日常管理工作等未按要求开展或效果不好,扣5-8分;在重大事件、敏感期没有及时开展有效思想引导,造成不良后果的,扣3-5分;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配备师生比低于1:3000,扣2-3分;近3年学生因心理危机导致自杀事件出现一例扣2分,累计不超过5分;近3年涉毒案件出现一例扣2分,累计不超过5分。此项扣满20分止。

3.一线专职辅导员配备师生比达不到1:200,扣2-5分;辅导员培训培养不到位,扣1-2分;辅导员双重身份、双线晋升政策落实不到位,职称评聘未单列单评,扣2-3分;北京市辅导员岗位补贴没有专款专用、发放到位,扣1-2分;深度辅导工作没有全覆盖,扣2-3分。

4.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开展不到位,扣1-2分;征兵工作组织领导和宣传不力,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征兵任务未完成,扣2-3分。



5.

宣传思想工作

150分

5-5

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

30分

5-5-1[66]高度重视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纳入学校发展规划。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开设思想政治理论课,并作为学校重点课程建设,机构健全、保障有力。学校党委会(常委会)定期研究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落实校领导听课、授课等制度。(10分)

5-5-2[67]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专职教师配备和培养到位,教师素质能力强,课堂规模比较合理。(10分)

5-5-3[68]积极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结合实际,特色鲜明,教学效果好,成果丰富。(10分)

1.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情况。

2.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情况,课程开设、课时设置及教材应用情况;纳入学校重点课程建设(精品课等)情况。

3.学校设置独立的、直属学校领导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二级机构情况;专项经费投入和条件保障情况。

4.学校党委会(常委会)定期听取并研究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情况;学校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听课、讲课制度及落实情况。

5.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规划等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专职教师配备及培养情况;教师参与社会实践情况;课堂规模情况。

6.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情况;教学改革成果及获奖情况;实践教学落实情况;教学效果及学生反映情况。

1.有条件的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不到位,扣1-2分;未按要求开设思想政治理论课程,课时不足,未使用指定教材,扣2-4分;未将思想政治理论课纳入学校重点课程、精品课程建设,扣1-2分;未设立独立的、直属学校领导的二级机构,扣3分;机构负责人兼任其他同级机构负责人或非本学科专业背景,扣2分;党委会(常委会)每年未定期听取、研究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扣1-2分;未制定校领导听课、授课制度或落实不好的,扣1-2分;每年生均经费本科院校低于20元、高职院校低于15元,扣1-2分。此项扣满10分止。

2.未制定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和培训培养措施,扣1-3分;专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与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数比例低于1:350,扣2-3分;专任教师每年参加社会考察或其他形式的社会实践未达7天,扣1分;规模在100人以上的课堂超过75%,扣2-3分。

3.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推动不力,扣2-4分;出现重大教学事故,造成负面影响,扣2-3分;实践教学没有覆盖全体学生,扣1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成绩低于学校平均水平,扣2分。



6.

安全稳定工作

75分

6-1

组织领导与条件保障

15分

6-1-1[69]高度重视维护安全稳定工作,纳入学校总体规划,认真落实中央和市委有关精神。学校党委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并进行专题研究,重要工作学校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指挥、亲自协调。(4分)

6-1-2[70]学校、院(系)两级安全稳定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完备、运转有效。重视安全稳定工作队伍建设,选好配齐专职干部,各院(系)级单位配备一定数量的兼职干部。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安全稳定工作培训,不断提升专兼职干部队伍的业务能力与水平。(6分)

6-1-3[71]安全稳定责任体系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每年对《高校安全稳定任务书》进行层层分解,层层签订安全稳定责任书。(2分)

6-1-4[72]建立与学校发展同步增长的安全稳定工作经费投入机制,保证安全稳定工作日常开支、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等。按在校全日制学生人均50元的标准设立安全稳定机动经费。按30元/天/人的标准落实保卫干部特殊津贴。(3分)

1.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规划等有关文件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材料。

2.学校党委会(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院(系)安全稳定工作小组学习贯彻有关精神、研究部署安全稳定工作的会议记录。

3.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院(系)安全稳定工作小组建设情况。

4.安全稳定专兼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5.学校开展安全稳定工作培训有关情况。

6.学校年度《高校安全稳定任务书》分解情况,安全稳定事故责任倒查相关材料。

7.安全稳定工作经费投入和支出数额及项目。

1.未制定安全稳定工作规划,扣1分;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材料不齐全,扣1分;学校领导班子全面研究安全稳定工作未达到每学期至少1次,扣1分;院(系)安全稳定工作小组未达到每学期至少1次,扣1分。

2.学校、院(系)两级安全稳定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不健全,扣2分;学校专职保卫干部数量不达标,扣1-2分;各院(系)级单位没有配备兼职干部,扣1分;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培训未达到每学期至少1次,或效果不好,扣1-2分。此项扣满6分止。

3.《高校安全稳定任务书》分解方案缺1年扣1分,层层签订安全稳定责任书缺1年扣1分;责任倒查落实不到位,扣1-2分。此项扣满2分止。

4.未充分保障安全稳定日常开支和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经费等,扣1-2分;安全稳定工作机动经费未达标,扣1分;未按标准要求落实保卫干部特殊津贴,扣1分。此项扣满3分止。

5.因工作不到位而引发或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重大政治事件、大规模**件、重大暴力恐怖案件、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失泄密案件,出现1例扣15分。



6-2

维护稳定工作

15分

6-2-1[73]建立校园安全稳定舆情信息动态搜集网络,健全每月形势会商研判机制,及时掌握校园安全稳定趋势和动向。(3分)

6-2-2[74]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意识形态领域的问题,严密防范和有效抵御意识形态领域渗透。(5分)

6-2-3[75]深入了解关注对象动态情况,明确工作责任,按照要求落实教育、管理、帮扶等各项工作。(3分)

6-2-4[76]健全重要时期工作机制和措施,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好各重要时期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工作。(4分)

1.学校建立安全稳定舆情信息搜集网络情况;开展安全稳定形势研判会议记录、安全稳定趋势动态分析报告等相关材料。

2.学校防范和抵御意识形态领域渗透工作开展情况。

3.学校对各类关注对象动态情况的掌握及教育、引导、帮扶等工作情况。

4.学校各重要时期传达落实上级精神情况,有关会议、文件、工作安排等材料。

1.学校未建立安全稳定舆情信息搜集网络,或搜集信息不及时不准确,扣1-2分;未按要求定期开展安全稳定形势研判,扣1分。

2.因工作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和采取措施有效解决意识形态领域的问题,扣1-5分。

3.对关注对象动态情况不掌握,扣1分;对关注对象工作不落实,扣1-2分。

4.各重要时期未按要求落实工作,扣1-4分。



6.

安全稳定工作

75分

6-3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8分

6-3-1[77]建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类矛盾纠纷。(3分)

6-3-2[78]健全矛盾纠纷定期摸排机制,分类建立工作台账,逐一明确责任人、化解稳控措施和解决问题时限。重点矛盾纠纷实行领导包案负责制。在矛盾纠纷完全化解之前,逐一落实稳控措施,确保矛盾不升级。(5分)

1.学校重大决策风险评估相关文件,针对重大决策开展风险评估工作的评估报告、有关会议记录等。

2.矛盾纠纷摸排工作开展情况及台账建立情况。

3.重点矛盾纠纷领导包案研究、解决情况;重点矛盾纠纷稳控工作方案。

1.未建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或落实不到位,扣1-3分。

2.学校未按要求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摸排,或矛盾纠纷台账不健全,扣1-2分;未实行领导包案负责制,重点矛盾纠纷主要领导未牵头协调解决,扣1-2分;未及时做工作造成矛盾升级,扣1-2分。此项扣满5分止。



6-4

校园综合防控

12分

6-4-1[79]按照相关要求加强技防系统建设,技防系统维护、更新及时到位。(3分)

6-4-2[80]建立“平安校园”管理服务中心,成为集安全稳定基础信息管理、综合值班、师生求助、消防报警、视频监控、远程会议、应急指挥等多项功能为一体的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对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信息化管理。(3分)

6-4-3[81]完善网格化安全管理模式,合理划分校园防控区域,加强对校内人、地、物、事、组织的精细化管理。(3分)

6-4-4[82]完善等级化综合防控模式,细化三个等级的划分标准与响应措施,根据不同时期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需要,适时启动相应防控等级。(3分)

1.技防系统建设、管理、使用、日常维护和设备更新情况。

2.“平安校园”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运行情况。

3.学校网格化安全管理有关资料。

4.学校等级化综合防控有关文件,重要时期启动校园等级防控的相关记录;校门、重点部位值班和巡逻情况。

1.技防系统建设未达到有关要求,扣1-2分;技防系统日常维护和设备更新不及时、不到位,扣1-2分。此项扣满3分止。

2.未建立“平安校园”管理服务中心,扣2分;相关功能整合不到位,扣1分。

3.校园网格化安全管理模式不健全,扣1-3分。

4.校园等级防控机制不健全,或落实不到位,扣1-3分。



6.

安全稳定工作

75分

6-5

安全教育管理

18分

6-5-1[83]积极开展面向全体师生的安全教育与培训演练活动。确保学生在校期间接受安全教育课时数不低于10学时,确保学生每年参加不少于1学时的技能培训和实操演练。(5分)

6-5-2[84]校园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完备,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校园消防、治安、交通、饮食卫生、生产安全等设备设施达到国家、北京市有关标准。加大网络安全硬件设施建设,按要求建立校园网站等级保护机制。(5分)

6-5-3[85]健全安全隐患定期排查与日常安全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及时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3分)

6-5-4[86]重视校园及周边环境秩序综合治理工作,校园及周边环境秩序良好。(2分)

6-5-5[87]认真贯彻落实保密法规制度,设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学校保密工作,加强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按要求开展保密教育、检查工作,落实保密措施。(3分)

1.学校开展安全教育与培训演练活动情况。

2.校园安全管理有关规章、制度、规定、办法等。

3.重点要害部门部位安全设备设施建设情况。

4.校园网络建设与管理情况。

5.校园日常安全检查工作记录;安全隐患台账及排查整治工作落实情况。

6.校园及周边环境秩序总体情况。

7.保密工作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情况;保密教育培训、保密检查及《保密承诺书》签订情况;各类失泄密案件发生与处置情况。

1.未按规定开展安全教育与培训演练活动,扣1-3分;学生在校期间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演练活动课时数不达标,扣1-2分。

2.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扣1-3分;重点要害部门部位安全设备设施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未达到国家、北京市有关标准,扣1-2分;网络安全硬件设施建设不到位,或未按要求建立校园网站等级保护机制,扣1-2分。此项扣满5分止。

3.学校日常安全检查记录、安全隐患台账不完善,或安全隐患未得到有效整治,扣1-3分。

4.校园及周边环境秩序存在突出问题,扣1-2分。

5.保密工作机构设置及人员不符合要求,扣1分;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安全防范设施不符合要求,扣1分;每年开展保密教育和检查少于2次,扣1分;发生一般失泄密案件,出现1例扣1分。此项扣满3分止。



6-6

应急处置

7分

6-6-1[88]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总体预案和专项预案,健全校园应急预案体系。(2分)

6-6-2[89]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构健全,设有专门的应急处置队伍,配备必要应急处置装备。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稳妥有效,信息报送及时准确。(5分)

1.总体及专项应急预案制定情况。

2.应急工作机构、队伍建设和装备配备情况。

3.开展应急演练的情况。

4.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情况。

1.应急预案不健全,针对性、操作性不强,扣1-2分。

2.应急工作机构、队伍不健全,装备不完备,扣1-2分;未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扣1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不力,扣1-3分;重要信息迟报、瞒报、漏报,扣1-2分。此项扣满5分止。



7.

统战工作

50分

7-1

党委领导与工作机制建设

10分

7-1-1[90]高度重视统战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要求、中央和市委关于高校统战工作一系列决策部署、落实。坚持大团结大联合主题,不断完善党委统一领导,行政积极参与,统战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和院(系)各负其责、共同配合的大统战工作格局。院(系)党委(党总支)书记兼任院(系)统战委员。将统战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校、院(系)党政领导班子考核内容,纳入宣传工作计划,纳入高校党校教学内容 (“四个纳入”),宣传贯彻上级统战工作精神。统战工作思路清楚,目标明确,制度健全。每年有计划,有措施,有布置,有总结。统战工作条件、经费保障到位。(10分)

1.学校设立统战工作领导小组;统战部门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情况。

2.党委加强统战工作的文件、制度、规定等有关材料。

3.党委统战工作的计划、总结、会议纪要;“四个纳入”的落实材料。

4.党委书记履行统战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5.党委对党员干部进行统战理论、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6.征求党外代表人士意见、向党外代表人士传达文件和邀请他们参加重要会议等相关工作记录。

7.学校统战部门担负职责、履行职能的有关材料。

8.院(系)统战委员配备情况,落实统战工作任务的有关材料。

1.不够重视统战工作,未设立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党委未专题研究统战工作,党委书记未亲自做统战工作,扣1-3分;“四个纳入”落实不到位,扣1-3分;未及时制定学校加强统战工作的文件、规定,未落实同党外代表人士联系交友等制度,扣1-2分;未定期对党员干部进行统战理论、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培训,扣1-2分;未落实定期向党外代表人士通报学校情况、征求意见等制度,扣1-2分;院(系)党委(党总支)书记未兼任院(系)统战委员,统战工作落实不到位,扣1-3分;统战工作条件、经费保障不到位,扣1-2分。此项扣满10分止。



7-2

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10分

7-2-1[91]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政治上信任,思想上引导,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分层分类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加强理论武装和实践锻炼,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做好思想教育、团结引导和服务管理工作,夯实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全面落实3个10%计划。做好党外青年教师和归国留学人员教育引导工作。推进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归国留学人员联谊会建设。(10分)

1. 定期开展党外知识分子思想状况调研,制定并落实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教育引导工作方案情况。

2.校、院(系)两级面向党外知识分子开展政策理论学习和宣讲情况。

3.“3个10%”计划落实情况;党外中层干部及后备干部名单。

4.对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教育、团结引导和服务管理情况。

5.全日制本科高校建立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情况;归国留学人员比较集中的高校建立归国留学人员联谊会情况。

1.对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引导不重视、工作不力、效果不好,扣1-3分;校、院(系)两级对党外知识分子开展理论学习和政策宣讲工作不到位,扣2-5分;中层干部中党外干部比例低于10%,中层后备干部中党外干部比例低于10%,每年挂职锻炼干部中党外干部比例低于10%,扣1-3分;对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教育、团结引导和服务管理工作不力,扣1-2分;全日制本科高校未成立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归国留学人员比较集中的高校未成立归国留学人员联谊会,扣1分。此项扣满10分止。



7.

统战工作

50分

7-3

党外代表人士工作

10分

7-3-1[92]制定并落实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使用、管理措施,落实党外高级知识分子每人每年500元培训经费标准。有计划地培养、选拔党外代表人士担任校内各级领导职务。做好党外代表人士政治安排、实职安排、社会安排的推荐工作。做好学校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工作。深入实施“心桥工程”,支持党外代表人士发挥作用,各项工作深入扎实。(10分)

1.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的工作计划及措施。

2.党外代表人士推荐、使用情况。

3.党外中层及以上干部培养选拔情况。

4.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外代表人士情况。

5.学校发挥党外代表人士作用情况。

6.党外代表人士参加统一战线活动计入工作量,参政议政突出成果纳入科研评价体系情况。

7.党外代表人士名单。

8.实施“心桥工程”情况。

1.对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缺乏整体规划,或工作落实不力、效果不好,扣1-3分;未制定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推荐、使用、管理措施,或工作落实不到位,扣2-4分;每人每年500元培训经费不到位,扣1分;党员领导干部未联系党外代表人士,或联系工作落实不力,扣1-2分;党外校级后备干部培养工作不力,或未及时向上级部门提出校级干部补充建议人选,扣1-2分;支持党外代表人士发挥作用的保障条件不到位,扣1-2分;未将党外代表人士参政议政突出成果纳入科研评价体系、计入工作量,扣1-2分;未开展“心桥工程”或组织不力,扣2-3分。此项扣满10分止。



7-4

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工作

10分

7-4-1[93]统筹党内党外人才队伍建设,落实“把一部分优秀人才留在党外”的方针。加强对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政治领导,与民主党派基层组织保持密切联系,学校党委常委(不设常委会的委员)要联系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支持和协助其加强自身建设。统筹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工作协调发展,发挥其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学校改革发展中的作用。为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开展工作提供条件保障。(10分)

1.落实“把一部分优秀人才留在党外”方针的情况,统筹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协调发展的情况。

2.加强对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政治领导,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等情况。

3.学校各民主党派成员情况及在党派中央、市委和区委(工委)任职情况。

4.为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开展工作提供方便、创造条件的有关情况。

1.落实“把一部分优秀人才留在党外”等统战工作方针政策不力,统筹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协调发展不到位,扣1-3分;对民主党派的政治领导不力,与民主党派基层组织联系不密切,学校党委常委(不设常委会的委员)未联系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支持和协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不够,扣2-4分;在民主党派办公场所、活动经费方面支持不够,在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参加必要的社会工作和社会活动等方面未落实物力、财力等支持,扣1-3分。



7.

统战工作

50分

7-5

民族宗教港澳台侨工作

10分

7-5-1[94]宣传和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促进各民族师生交往交流交融,增进“五个认同”“三个离不开”思想,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进课堂工作。关心和照顾少数民族师生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做好教育、服务、管理工作。注意培养和任用少数民族干部。(3分)

7-5-2[95]宣传和贯彻党的宗教政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进课堂工作。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严禁在校园传播宗教、开展宗教活动。完善工作机制,做好抵御和防范校园传教渗透工作。(4分)

7-5-3[96]宣传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维护和促进祖国统一,统筹推进港澳台及海外统战工作。加强中华文化、中国国情等教育,做好服务管理工作,引导港澳台侨师生增强爱国意识。积极开展港澳台侨青年教育文化交流活动。及时跟进对交换生、访问学者的思想教育工作。宣传贯彻国家和北京市有关侨务政策法规;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组织归侨、侨眷开展活动,发挥其积极作用。(3分)

1.学校成立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的情况;健全工作机制、研究解决问题的情况。

2.组织师生学习宣传民族政策及进课堂工作情况;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情况;做好少数民族学生教育服务管理工作情况;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情况。

3.组织师生学习宣传宗教政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及进课堂工作情况;落实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抵御和防范校园传教渗透工作情况;对信教师生加强联系和教育引导情况;对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师生帮助教育转化工作情况。

4.港澳台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情况;开展爱国教育情况,统筹做好港澳台侨学生服务管理情况;开展教育文化交流活动情况;对交换生、访问学者开展思想教育工作情况;侨联组织开展活动和发挥作用的有关材料。

1.未成立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未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或工作合力不强、效果不好,扣1-2分;未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民族政策宣传,未开展进课堂工作或工作效果不好,扣1-2分;对少数民族师生思想、学习、生活关心不够,扣1-2分。此项扣满3分止。

2.在师生中开展宗教政策宣传不够,学生党员、新生和青年教师学习党的宗教理论和政策,未开展进课堂工作、未做到全覆盖,扣1-2分;抵御和防范校园传教渗透工作不力,扣1-3分;对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师生帮教转化工作不力,扣1-2分。此项扣满4分止。

3.未成立港澳台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港澳台侨师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不到位,扣1-2分;青年教育文化交流活动开展不活跃,扣1分;未对交换生、访问学者开展思想教育工作,扣1分;维护归侨、侨眷权益,开展工作不够,扣1分。此项扣满3分止。



8.

离退休干部工作

40分

8-1

党委领导与工作机制建设

10分

8-1-1[97]重视离退休干部工作,认真贯彻上级离退休干部工作方针政策,落实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责任制,工作保障到位。注意发挥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组织和协调作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各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离退休干部工作每年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10分)

1.学校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情况;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建设及发挥作用情况。

2.将离退休干部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工作,一同研究、部署、考核、表彰情况。

3.学校党委把离退休干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关心、重视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问题的情况,以及相关会议纪要或材料。

4.离退休干部工作机构、人员配备、条件保障情况。

1.学校党委对离退休干部工作重视不够,一年内未召开离退休干部工作会议,未研究离退休干部工作,扣1-2分;未结合实际落实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责任制,扣1-2分;未及时调整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或全年未召开领导小组会,协调解决离退休干部工作中的问题,扣1-3分;未建立领导干部联系老干部制度,研究重大决策、重要改革措施时未听取老干部意见建议,扣1-2分;离退休干部工作机构、人员配备、经费保障不适应离退休干部工作需要,未落实给予从事党务工作的离退休干部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的工作补贴,扣1-3分。此项扣满10分止。



8-2

思想政治建设与党组织建设

10分

8-2-1[98]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引领,引导老同志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按照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的价值取向,积极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注重宣传离退休干部先进典型,在校内营造尊老、爱老、助老氛围。(10分)

1.在离退休干部中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形势政策教育,及时传达重要会议精神和通报学校改革发展以及重要工作的情况。

2.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情况;组织生活开展情况。

3.开展正能量活动情况。

4.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情况。

5.离退休干部宣传工作开展情况。

1.学校党委对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引领不够重视,政治理论学习活动无计划、不经常、效果不好,扣1-4分;一年内校领导未通报学校工作情况,扣2分;离退休干部党组织设置不合理,扣1-2分;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未按规定开展组织生活和学习教育活动,或针对性、实效性差,扣1-2分;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和党员未纳入本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员评选表彰计划,扣2分;一年内未对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进行培训,或培训效果不好,扣1-2分。此项扣满10分止。



8-3

落实待遇与管理服务

10分

8-3-1[99]认真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注重人文关怀和精神慰藉,推动“文化养老”工作的开展。积极与老同志居住社区加强联系,利用社会资源和社区力量,为老同志居家养老创造良好条件。积极推进离退休干部“四就近”工作。(10分)

1.上级规定的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落实情况。

2.及时帮助解决离退休干部生活中特殊困难的情况,走访慰问离退休干部情况。

3.丰富离退休干部精神文化生活情况。

4.重视离退休干部合理诉求,依法依规及时给与回应情况。

5.积极推进离退休干部就近学习、就近活动、就近得到照顾、就近发挥作用工作情况。

1.上级规定的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不落实,扣1-3分;未建立特困帮扶机制或无相关规定,离退休干部的特殊困难应帮助解决而未帮助解决,扣1-2分;走访慰问离退休干部不及时,扣1-2分;利用社会资源和社区力量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不积极,扣1分。



8.

离退休干部工作

40分

8-4

发挥离退休干部作用

5分

8-4-1[100]按照自觉自愿、量力而为原则,鼓励离退休干部在学校改革发展和思想政治工作中发挥作用,激励离退休干部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关心支持关工委开展工作。(5分)

1.引导、支持离退休干部在学校改革发展和思想政治工作中发挥作用的情况。

2.学校党委加强对关工委工作领导情况;关工委组织建设情况;学校党委为关工委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情况;关工委开展工作情况。

1.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平台建设不到位、渠道不通畅,扣1-2分;关工委组织不健全、条件保障不到位、开展活动不经常,扣1-3分。



8-5

活动站(室)建设

5分

8-5-1[101]重视离退休干部活动站(室)建设,活动场地基本满足需求,经费保障到位,管理有序,利用率高,活动丰富多彩,符合离退休干部身心特点。条件成熟的单位,依托活动站室设立老干部党校或老干部大学。(5分)

1.离退休干部活动站(室)及活动场所建设情况(含单建、联建或资源共享等多种方式);活动开展情况。

2.老干部党校或老干部大学建设情况。

1.离退休干部活动站(室)活动场地、设施不足,经费投入不够,扣1-2分;管理不善,利用率不高,活动内容不丰富,扣1-2分;条件成熟的单位未设立老干部党校或老干部大学,扣1分。



9.

群众团体工作

55分

9-1

教代会工作

20分

9-1-1[102]重视教代会工作,校、院(系)两级教代会制度健全,工作规范,按期换届,每学年至少召开1次教代会。学校依法保证教代会正确行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职权,保证教代会讨论建议权、通过权和评议监督权的落实。(20分)

1. 校、院(系)两级教代会工作的文件、制度、会议记录等材料;教代会换届和召开大会有关材料。

2.学校保障教代会作用发挥,加强基层协商民主建设的具体措施等。

3.教代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及相关记录。

4.教代会提案及落实情况。

1.对教代会工作重视不够,发挥教代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不够,未建立校、院(系)两级教代会,扣2-6分;教代会有关制度不健全,未制定实施细则,扣1-2分;学校教代会未按期换届,未做到每学年至少召开1次教代会,扣2-5分;学校办学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未经教代会讨论,扣2-5分;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未经教代会审议通过,扣2-8分;教代会提案制度不健全,提案办结率未达80%,扣2-5分;教代会上未做校务公开报告,扣2分。此项扣满20分止。



9-2

工会工作

15分

9-2-1[103]贯彻落实《工会法》,支持工会依法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定期听取工会工作汇报,研究工会工作。按规定比例配备专职工会干部并落实有关待遇,工会负责人参加或列席学校有关重要会议,为工会工作提供组织保障、硬件保障和经费保障。(15分)

1.党委关心、重视工会工作的有关材料。

2.工会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工作情况。

3.工会自身建设、建家工作等情况及相关材料。

4.教职工文体活动场所及设施等情况。

5.按时缴纳工会会费,学校按照全体教职工工资总额的2%定期向工会拨缴经费材料。

1.对工会工作重视不够,每年未专门研究工会工作,未开展建家工作,扣1-3分;学校讨论、研究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事项时未邀请工会参加,扣1-3分;校级工会未办理独立法人资格证书,工会财务帐户未独立,工会经费不能够按时足额拨缴到位,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工会干部,扣2-5分;学校未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机构和工作制度,有群体上访事件发生,扣1-4分。



9.

群众团体工作

55分

9-3

共青团工作

15分

9-3-1[104]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共青团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坚持“党建带团建”,每学期听取共青团工作汇报或专题研究共青团工作至少1次。校团委主要负责人列席校党委会(常委会)学生工作相关议题。充分发挥各级团组织在团员教育、管理、服务、推优等工作中的作用。加强共青团对学生会、研究生会的指导。推进学生社团管理规范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团的各级组织机构健全,人员、经费和活动场地落实到位。及时、有力落实上级党团组织交办的工作任务。(15分)

1.党委定期研究共青团工作、校团委主要负责人列席校党委会(常委会)相关会议的记录材料。

2.共青团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总结、团员教育、管理制度、推优名单等材料。

3.学生会、研究生会管理制度及工作和作用发挥情况。

4.学生社团管理制度,校园文化活动开展情况。

5.学校对共青团工作经费、场地等条件保障情况。

6.推优入党工作开展情况。

7.落实上级党团组织工作的情况。

1.对共青团工作重视不够,“党建带团建”工作不力,未定期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扣1-3分;校团委主要负责人未列席校党委会(常委会)学生工作相关议题,扣1-2分;团的各级组织机构不健全,编制无保障,出现1例扣1分,扣满5分止;相关工作规划、计划、总结、制度及活动情况等材料不齐全,扣1-3分;团组织对团员教育、管理、服务作用发挥不够,推优入党工作不力,扣2-4分;对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指导不力,扣1-3分;社团管理不规范,校园文化活动与中心工作结合不紧密,效果不好,扣2-4分;经费、场地保障不落实,扣1-4分;落实上级党团组织工作不力,扣1-3分。此项扣满15分止。



9-4

妇女工作

5分

9-4-1[105]党委贯彻落实妇联《章程》及有关条例,重视并定期研究妇女工作,建立妇女组织,为其开展工作提供相应的人财物保障。发挥妇女组织、女教授协会和女性师生作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增进身心健康,结合女性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5分)

1.党委定期研究妇女工作的相关材料;对妇女工作的条件保障情况。

2.妇女组织建设及女职工作用发挥情况,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情况。

3.维护女职工权益及文化活动开展情况。

1.党委重视不够,未及时研究妇女工作,扣1分;校级层面未建立妇女组织,扣1分;落实女职工权益保障工作不力,扣1分;妇女组织及女职工未有效开展工作、发挥作用,扣1-2分。



10.

特色工作

80分

10-1

特色工作

80分

10-1-1[106]准确把握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规律,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结合实际,以改革创新精神积极推进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理念、制度和方法创新,成效显著,特色鲜明,形成了具有推广价值的新经验、新成果。(80分)

1.学校层面特色工作开展情况、实施效果和推广情况。

1.学校结合实际,在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一个或多个工作领域内,从学校层面积极推进创新,达到以下程度予以加分:有创新思路,有特色培育项目,有推进创新的制度和措施,坚持实施2年以上,初步形成创新成果,具有一定推广价值,出现1项加10分;理念先进,思路清晰,制度机制健全,方法独特有效,坚持实施3年以上,成效显著,具有较强推广价值,出现1项加20分;已经在北京或全国高校推广的,出现1项再加5分。此项加满80分止。